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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赵艳

  • 文物科职责         
    文物科职责
   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9-10

    文物科  电话:0910-3317397

        负责文物政策、法规的舆论宣传工作,制定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规章、规划;负责全市考古钻探、发掘工作;负责全市文保组织建设及田野文物保护合同书的签定、执行、奖惩兑现、补助款发放工作;负责重大考古钻探发掘及其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工作;负责文物刊物、丛书的出版审定工作;组织安排考古学术讨论、交流活动;负责文物级别鉴定;配合有关部门对文物案件进行调查处理。

    机构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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